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人民政府各委、局、辦、中心: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持續推進簡政放權, 根據《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通知》(忻政發〔2017〕82號),縣政府對縣本級權力清單進行了重新清理和調整, 經研究決定, 我縣對應取消、新增、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48項。 其中, 取消16項、依法列入權力清單20項、調整12項。
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新增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承接落實工作。 要分類制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落實監管責任, 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
取消、承接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後, 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調整更新權責清單和定襄縣政務綜合服務平臺, 並及時對應調整更新行政職權運行流程圖、廉政風險防控圖。
附件:1、《縣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16項)
2、《縣政府決定依法列入權力清單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20項)
3、《縣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目錄》(共12項 )
定襄縣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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