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制定的《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12日對外發佈,
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測試車輛等提出要求,
明確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可自主選擇測試路段、受理申請和發放測試號牌。
這意味著,
“無人”駕駛汽車有望在更多實際道路測試。
智慧網聯汽車包含了不同程度的自動駕駛汽車,
很多人將其通俗稱之為“無人”駕駛汽車。
嚴格意義上講,
只有達到最高級別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方能實現無人。
目前我國所測試的大部分汽車屬於有條件自動駕駛,
不僅不能離開人,
也要對測試駕駛人進行嚴格要求。
那 麼,
智慧網聯汽車測試期間發生事故要如何處理呢? 工信部今日舉行《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新聞發佈會。
會上有記者問:智慧網聯汽車在測試期間如何保障交通安全,
如果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如何處理這些情況?Uber無人駕駛事故視頻曝光 李江平指出,
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是智慧網聯汽車測試必須堅持的原則。
為確保測試期間交通安全,
我們呼籲有關地方和企業應當循序漸進、有序推進測試工作,
必須在符合相關法律、規範和標準的要求情況下推進這項工作,
《管理規範》就測試主體、測試車輛、測試駕駛人以及測試期間的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關於測試主體,
要求具有智慧網聯汽車相關的業務能力、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評價能力、即時遠端監控車輛的能力等,
同時還要求為測試車輛投保不低於500萬元的保險或不少於500萬元的事故賠償保函,
以解決一旦發生事故的損害賠償等善後事宜。
二是關於測試車輛,
要求增加的自動駕駛功能不能降低車輛安全性能、能隨時從自動駕駛模式切換到人工駕駛模式,
測試車輛應在封閉道路、場地測試,
並經專門機構認定具備進行上道路測試的條件。
三是關於測試駕駛人,
測試期間要求有具備相應准駕車型駕駛人全程監管,
測試駕駛人必須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無嚴重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等。
四是關於測試過程管理,
要求測試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測試駕駛人應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周圍環境並隨時準備接管車輛,
測試期間車輛不得搭載與測試無關的人員或貨物。
五是關於測試道路,
測試車輛必須在指定的測試路段進行實際道路測試。
省市工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將聯合選擇對交通安全暢通產生影響不大的路段指定為測試路段。
李江平介紹,
至於測試期間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以後怎麼辦的問題,
《管理規範》也明確地作了規定,
總的原則是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這與普通車輛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沒有原則上的差別。
作這樣的規定,
主要考慮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以及《管理規範》的規定,
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均應當遵守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
並且測試駕駛人必須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周圍環境,
隨時能夠干預或者接管車輛。
因此,
測試車輛在測試過程中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
應當由測試駕駛人及其所屬的測試主體分別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從我們瞭解的國外,
比如美國、德國等歐盟一些國家規定來看,
處理涉及智慧網聯汽車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也是按照現行法律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