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上, 就“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的決議。 當然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性優勢通過。 那麼究竟哪些國家投了贊成票, 哪些國家投了反對票, 廢話不多說, 看下圖。
亞、非兩洲的國家投票情況一點也不驚訝, 驚訝的是歐洲, 按照我的理解, 西歐各國應該基本投反對票才是。 但是歐洲各國基本是都投贊成票了, 在76個贊成票中, 歐洲占了23票, 僅比非洲少三票, 試想, 如果歐洲各國跟著美國投了反對票, 那結果可就不一樣了。 為什麼歐洲國家這次公然在聯合國和美國唱反調。
我仔細研究發現, 其實我們只看到了歐洲各國(準確的說應該是西歐, 因為當時東歐都聽蘇聯的)在一些對外事務上聽美國人的現象, 也應該看到英、法等國是非常看重利益的, 說白了這些國家比較務實, 他們深知如果想擴大對外出口的經濟利益, 就必須與中國搞好關係。 不信大家請看一個現象, 新中國剛剛成立, 英國就為了自身利益, 不顧美國反對率先承認了新中國, 前幾年的亞投行也是, 美日等國紛紛抵制, 歐洲很多國家也是為了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