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
1、皇帝似乎至高無上, 但有時候, 皇帝卻要賄賂大臣。 話說宋真宗意欲到泰山封禪, 又擔心宰相王旦阻撓,
2、明代的皇帝也賄賂過大臣。 土木堡之變, 英宗被瓦剌擄走, 代宗即位。 代宗欲廢了太子(英宗之子朱見深), 立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皇太子, 又擔心閣臣不同意, 拒絕擬旨, 所以只好給內閣大學士陳循、高穀等人送上“白金百兩”。 這次行賄, 也收到了效果:陳循等大臣“遂以太子為可易”(《明史紀事本末•南宮復辟》)。
3、另一個明代皇帝世宗也曾向大臣行賄過。 話說武宗無嗣, 世宗由藩邸入承大統, 欲尊自己生父興獻王為皇考(這裡涉及到一套非常複雜的宗法關係),
4、講了這麼幾個皇帝賄賂大臣的軼事, 想說明什麼呢?證明官場腐敗嗎?不是的, 王旦、陳循、高谷、毛澄都算為官清正。 皇帝賄賂他們, 無非揭示了一個事實:即使貴為九五之尊, 也不是擁有無限權力的, 皇帝也要受禮法約束, 而禮法的解釋權則掌握在儒臣手裡, 皇帝不能硬來, 硬來就喪失了合法性, 所以需要放低姿態去收買儒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