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網訊 隨著春季的到來, 越來越多的駕駛人選擇了“解放雙腳”的穿鞋方式, 美麗的高跟鞋、方便的涼拖鞋都頻繁地出現在汽車的駕駛室裡, 卻在不知不覺中給路面交通帶來了安全隱患。 近日, 一起與穿拖鞋開車有關的交通事故發生在建鄴區平良大街, 駕車人因操控不方便而導致車輛撞擊路牙, 需承擔相應事故責任。
4月13日下午15時許, 李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車在平良大街調頭時,
根據事故處理經驗, 春夏季, 有的女司機喜歡穿拖鞋、高跟鞋開車, 部分男司機也為了圖省事穿拖鞋上路, 但是在發生緊急情況時, 很有可能因為鞋子不跟腳發生誤操作造成交通事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開車時不得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穿拖鞋、跟高4釐米以上高跟鞋開車, 與“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一樣, 都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違法行為, 不僅要面臨處罰, 也將在事故中承擔相應責任。 交警也在此提醒廣大市民, 穿不合適的鞋子開車非常危險, 寧可備一雙鞋在車上, 也要主動遠離不合適鞋子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