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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國將興,必貴師而重傅朱永新

站在講臺前的人, 決定了教育的品質。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提出要讓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

而教師要成為讓人羡慕的職業, 教師地位、待遇問題不容忽視。

教師職業之所以偉大神聖, 就在於它是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 就在於它是一個國家和民族強大的源泉。 只有明確教師的重要地位, 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 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 才能不斷吸引大批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 而這不僅針對公辦中小學教師, 也同樣是對民辦教育和社會教育機構教師而言的。

完善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是落實教師公共屬性的重要前提條件。 《意見》提出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 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準,

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這樣的規定, 基本符合世界各國教師工資收入的整體水準。 另一方面, 為了防止教師收入分配的“大鍋飯”, 也需要進一步完善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的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將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師傾斜。

教育的瓶頸在鄉村, 教師的短板也在鄉村。 2015年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鄉村教師支持計畫》, 明確要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 多措並舉、定向施策、精准發力, 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實現這一目標, 就更要下大力氣提升鄉村教師待遇,

把關心鄉村教師生活作為提升鄉村教師待遇的重中之重, 要在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方面向鄉村青年教師傾斜。

長期以來, 民辦學校的教師權益得不到真正保障, 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的雙向流動面臨許多政策性障礙。 切實維護民辦學校教師權益, 民辦學校教師才能安心從教。 此次《意見》要求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機制, 民辦學校應與教師依法簽訂合同, 按時足額支付工資, 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 並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相信隨著這些政策的落實, 民辦學校教師的積極性將大大提高。

目前, 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已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歷史性成就, 實現了高等教育的大眾化。 如何進一步激發高校活力?推進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是其中重要一環。 比如要改變重科研、輕教學的現象, 就應當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 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 加大對教學型名師的崗位激勵力度;比如要鼓勵科研創新,

就應當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進行薪酬分配, 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 不納入本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國將興, 必貴師而重傅。 教師社會地位的高低, 反映一個國家對教育的重視程度, 也影響著一個國家的興盛程度。 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大力提升教師地位, 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意見》精神, 相信一個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不難形成。 (作者 朱永新 系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副秘書長, 民進中央副主席,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中國教育報》2018年04月16日第2版 版名:中教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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