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路世玲 記者陳思)近日, 市民李先生在隴東報微信公眾平臺留言稱, 自己在西安務工, 孩子也被帶到西安去上學, 但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係在慶陽, 他想瞭解, 外出務工、長期在參保地以外居住的患者, 如何報銷醫療費用?
針對李先生的疑問, 4月12日, 記者採訪了慶陽市城鄉居民健康保障局的相關工作人員。 據介紹, 2017年12月, 市政府辦印發了《慶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和分級診療有關規定, 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分級診療, 按規定辦理逐級轉診轉院手續,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按照規定, 李先生可以在務工地西安市確定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 需要轉上級醫院治療的, 由首診醫院出具轉院證明, 報銷時提供轉院證明即可, 不需要回參保地辦理轉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