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大家一直在強調男女平等, 而且近幾年女性的地位也確實有所提高, 但是在職場中, 女性還是處於弱勢和尷尬的地位的。 女性在職場中面臨的境地, 往往只有女性本人才能夠理解。
一、女性的就業面更窄。
女性由於在天生的條件上就弱於男性, 再加上婦女的經期、生育期和哺育期給企業帶來天然的成本, 因此, 在同等條件下, 企業不願意接受女性, 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就業歧視。
以前會有招聘單位的招聘條件明確指出“只限男性”, 這種就業歧視的觀念在被輿論聲討之後漸漸隱藏, 但目前仍有許多單位會在招聘條件上標明“男性優先”的字樣。
因此, 在客觀條件的制約下, 女性的就業面相對於男性從業者來說更窄。
二、工作和家庭難兼顧。
一般情況下, 女性在家庭中承擔的責任更多一些。 大多數女性面臨著一面要工作, 一面要顧著家庭的情況,
三、求職時面臨的尷尬問題。
“你結婚了嗎?打算什麼時候結婚?”
“計畫什麼時候要孩子?”
“打不打算生二胎?”
這些對於女性來說十分隱私的話題幾乎成了面試過程中的必聊話題。
為了找到工作, 很多女性不得不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 已婚未孕的女性找工作成為了一大難題。
一個朋友結婚四年, 是丁克一族, 但是當她和麵試官說出自己不打算要孩子的想法時, 面試官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朋友的話。
很多用人單位會說他們不招女性。 還有一部份用人單位會在招聘中注明:已婚已育優先。 企業關心女性員工的婚育問題當然也有企業的考慮, 國家規定, 女性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是要繼續給員工繳納社保的, 而且長達四個月的假期對企業來說對整體工作的進行也是不利的。 因此, 用人單位不歡迎女性休產假也在情理之中。
只是女性在找工作中面臨的尷尬局面怕是一個無法化解的難題了,
希望用人單位還有家人, 都對職場女性給予更多的理解和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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