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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近日, 桂陽縣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1、蓮塘鎮塘下村原黨支部書記彭德勝優親厚友問題。 2013年和2014年縣政府組織全縣低保“陽光行動”核查, 對全村低保對象進行審核時, 彭德勝違反紀律, 優親厚友, 未按規定主動申請取消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其二弟彭德福和姐夫歐陽恒福兩人最低生活保障資格。 2017年10月, 彭德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荷葉鎮唐家村原村委會計歐陽信仁工作失職問題。 在2014年6月對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時, 歐陽信仁負責該村貧困戶審核工作,

違反紀律, 未深入調查, 審核把關不嚴, 導致不符合貧困人員標準的兩戶人違規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 2017年10月, 歐陽信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蓮塘鎮兩路村村委主任謝春生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在評定審核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信貸時, 謝春生違反紀律, 優親厚友, 違規為其兄謝春廷申請扶貧小額信貸。 2017年11月, 謝春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職業中學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問題。 縣職校違反有關規定, 於2016年9月以扶貧資金的名義虛開發票兩張套取資金60099.98元, 其中22635元用於本單位非正常支出, 校長吳平文、副校長江飛波均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2017年12月, 吳平文、江飛波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桂陽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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