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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三原縣冒用學籍事件有了新進展

■鴻茅藥酒

新聞:4月17日澎湃新聞報導, 報警跨省抓捕一名廣州醫生後, 鴻茅藥酒又起訴了一名律師。 該律師在自己的公號裡撰寫了一篇分析鴻茅藥酒廣告實例的文章,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嚴重誹謗鴻茅藥酒聲譽為由, 將其告上法庭, 案件已於4月9日開庭, 但尚未宣判。

點評:不得不承認, 鴻茅藥酒的維權意識夠強的。

維權意識屬於法治意識的一個方面, 但不是全部;法治意識強, 不僅僅體現在知法、用法上, 也要體現在遵法、守法上。 從鴻茅藥酒廣告“近幾年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

違法次數達2630次, 被暫停銷售數十次”的資料看, 在遵法、守法方面, 它做得顯然很不夠。

作為藥企, 想要長遠發展, 多少是要有點濟世情懷和悲憫之心的。 僅僅熱衷於維護自身權益, 罔顧公共利益, 甚至不惜違法, 這樣的企業, 怕是行之不遠吧。

■回T退訂

新聞:4月16日央廣網報導, 近日, 有不少手機用戶反映, 不管回復多少個“T”或者“TD”, 垃圾短信不僅沒有被“退訂”, 發送的頻率反而更高。 針對這個問題, 12321網路不良與垃圾資訊舉報受理中心主任郝智超表示, 相關部門已經在加強對此類問題的監管, 但目前從技術層面還不能完全杜絕這種現象。

點評:“回T退訂”就是個形式, 這一點我早知道。 讓我不解的是, 我什麼時候“訂”過你的垃圾資訊?你憑什麼擅自發給我,

還要我來“退訂”, 還給一個虛假沒用的退訂方式?

“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 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資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使用者拒絕接收短資訊設置障礙”……現在看來, 這些看似擲地有聲的規定, 其實也像“回T退訂”的聲明一樣, 就是個形式。

■冒用學籍

新聞:4月17日華商報報導, 陝西省三原縣冒用學籍事件有了新進展:三原縣監察委目前已展開調查, 並對冒用學籍的李敏進行控制;三原縣公安局也以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受理此案。 1998年, 三原縣女子荊高峰的考試成績以及學籍檔案被同年級一名叫李敏的同學冒用, 李敏最終進入當地教育局工作。

點評:當地監察委和公安局的迅速反應, 值得點贊。

冒用他人學籍上師範, 畢業後先當教師, 再當幼稚園園長, 最終進入教育局——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裡, 冒名頂替的事居然始終沒穿幫, 真讓人匪夷所思。

李敏是一個人在戰鬥嗎?有沒有人給她提供方便和庇護?有沒有人失職瀆職?這些問題, 都要給當事人和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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