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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注意:成都2018小升初政策出爐!民辦學校30%學位由隨機派位確定

四川發佈用戶端消息 今(16)日, 成都市教育局發佈《成都市教育局關於2018年小學畢業生初中入學工作的通知》, 公佈了成都市2018年小學畢業生初中入學(以下簡稱:小升初)工作安排。

文件原文如下:

成都市教育局關於

2018年小學畢業生初中入學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8〕30號

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基層治理和社會事業局, 各區(市)縣教育局, 直屬(直管)學校: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四川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號)及《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發〔2014〕5號)等文件規定, 現將成都市2018年小學畢業生初中入學(以下簡稱:小升初)工作安排如下, 請遵照執行。

一、基本要求和原則

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和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要求, 成都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小升初在戶籍所在地區(市)縣參加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入學。 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學生均有一個公辦初中學位, 學生自願報名參加民辦學校的招生。

二、學位計畫及劃片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小學畢業生人數, 認真調研區域內初中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情況, 科學制定初中學校入學計畫和劃片方案, 確保每位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都有初中學位。 小升初劃片實行“單校劃片”與“多校劃片”相結合的辦法, 優質初中劃片範圍的確定, 既要體現優質教育資源分享的公平性, 也要堅持就近入學原則,

不得將劃片範圍擴大到所屬行政區域全域。 片區劃定後, 應保持相對穩定, 調整劃片範圍要慎重穩妥。

民辦初中學校實行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制。 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規範所屬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行為, 指導學校不斷加大成都本地生招生比例,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條件、年檢結果等實際情況核定學校年度招生計畫。 各民辦學校要按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和簡章, 填報《2018年成都市民辦學校初中招生資訊公示表》和《民辦學校2018年初中招生承諾書》, 經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定備案後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公佈。 民辦初中學校跨區(市)縣招生應提供足夠的住宿條件。

三、資訊採集

小升初基礎資訊全部通過網上採集。 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的所有小學畢業生須于4月19日至28日登錄小升初網路應用服務平臺(訪問網址:www.cdzk.org, 點擊“小升初網路應用服務平臺”), 註冊小升初網路應用通行證, 進入畢業資訊採集系統完成個人資訊的核實和修改。

(一)在本市就讀、戶籍與就讀小學不在同一區(市)縣的成都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須于畢業資訊採集前向就讀小學提供相關材料, 由就讀小學按學生戶籍進行材料匯總和統一轉交, 由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 在戶籍所在地小升初。

(二)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回成都市就讀初中的成都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須于4月19日至28日持戶口名簿和學籍證明材料(學籍證明材料原則上應有準確的國網學籍號)到戶籍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進行資訊採集。

(三)就讀小學及戶籍均不在成都市、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需在成都市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不參加4月份組織的網上資訊採集。 其資訊採集相關事宜待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資格審核結束後由居住證(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安排落實。

根據資訊採集和資格審查結果,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編定報名流水號。 報名流水號共八位, 前五位為各區(市)縣小學代碼(小學代碼前兩位代表各區〈市〉縣代碼, 例如:錦江區天涯石小學代碼為01402), 第六、七、八位數為學生流水號(001-999)。

四、學位確定

(一)公辦學校

中心城區公辦學校小升初學位確定分三個批次進行,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再參加以後各批次公辦學位確定。

第一批:藝體特長生。藝體特長生招生具體工作另行安排。從2020年起,取消藝體特長生招生。

第二批: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成都市第十一中學校(女子實驗學校)學位確定。第二批次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在符合條件的學生中隨機派位錄取的辦法。若符合條件的報名學生數未超過學位計畫,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

具有中心城區戶籍及已在中心城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參加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隨機派位。具有郊區新城戶籍及已在郊區新城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報名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

具有青羊區戶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限女生)均可報名參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學校(女子實驗學校)的隨機派位。

第三批: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入學。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時間、統一錄取辦法、統一工作程式的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區域內初中學校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

郊區新城初中學校學位的確定,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省、市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按成都市統一排程開展小升初工作。

(二)民辦學校

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實行隨機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學生通過市招考辦網站進行網上報名,每位成都市小學畢業生可填報一個隨機派位志願和三個自主招生志願,自主招生第一個志願與隨機派位志願相同。

民辦初中學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計畫30%的名額由隨機派位元方式確定,剩餘計畫可採取面談等方式確定。學校隨機派位報名人數超過派位計畫時,通過隨機派位確定學位;學校隨機派位報名人數未超過派位計畫時,則直接錄取所有隨機派位報名學生。被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自主招生;未被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可按志願參加學校自主招生。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時,學生應依序填報,若多所學校擬錄取同一學生,按照志願優先原則,由志願序號靠前的學校優先錄取。

民辦初中學校啟動招生宣傳(包括公佈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諮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形式)的時間不得早於5月18日,組織自主招生不得早於7月5日,開展面談工作的時間不少於三天。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

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成教發〔2017〕1號)相關規定辦理。

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交申請,登記點審核通過後,將《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交回原就讀小學。居住地未變更的,隨就讀小學劃片範圍內學生升學;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居住證(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在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以上區域的藝體特長生。

未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交申請,登記點審核通過後,由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四)學位確定及報到

所有學校學位確定後,被民辦初中學校和公辦初中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應于7月17-18日在網上完成學位的最終確定,作為辦理入學手續和註冊學籍的依據。7月20-23日,學生根據學校安排到初中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五、規範入學招生

(一)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初中擇校入學學生畢業時不享受省二級及以上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政策。

(二)堅持免試入學。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從小學各個年級選拔學生進行特殊培養,不得在起始年級預留學位並通過中高年級增班轉學等形式從其他學校選拔學生;嚴禁登記、收取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三)嚴格執行計畫。初中學校招生資訊一經公佈,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不得以遊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不得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

(四)嚴格學制管理。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初中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培訓機構在小學教學時間招收全日制學習的小學生進行培訓。

(五)規範特殊人才入學。按教育部相關規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應在學生所在片區內統籌予以保障,原則上不得跨片區擇校。

(六)嚴禁提前招生。初中學校一律不准提前、違規招生,變相“掐尖”選拔學生,須按規定時間、規定程式統一進行。

(七)規範收費行為。初中學校不得在學生最終確認學位前收取各種名義的費用。民辦初中學校隨機派位及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收費標準相同。

(八)加大違規處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小升初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初中學校,須限期整改,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違規招生的民辦初中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列入不誠信名單、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畫、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六、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傳工作,通過在校門外、校園網、教育局門戶網站發佈公告等多種形式,將初中學校辦學條件、劃片範圍、招生計畫、辦理程式和入學結果以及工作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相關政策和重要資訊向市民公佈,確保家長的知情權,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關工作將繼續通過網路應用服務平臺辦理,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學生及家長在網上辦理的有關業務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切實做好學生和家長的服務工作,確保小升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對戶籍與就讀小學不在同一區(市)縣的小學畢業生,就讀小學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向家長和學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並負責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此類學生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材料、辦理資訊採集手續。對未告知或未嚴格執行的,由學生就讀小學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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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辦學校

中心城區公辦學校小升初學位確定分三個批次進行,凡上一批次已確定公辦學位的學生不再參加以後各批次公辦學位確定。

第一批:藝體特長生。藝體特長生招生具體工作另行安排。從2020年起,取消藝體特長生招生。

第二批: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成都市第十一中學校(女子實驗學校)學位確定。第二批次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在符合條件的學生中隨機派位錄取的辦法。若符合條件的報名學生數未超過學位計畫,則直接錄取所有報名學生。

具有中心城區戶籍及已在中心城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參加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北京師範大學成都實驗中學隨機派位。具有郊區新城戶籍及已在郊區新城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報名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

具有青羊區戶籍(限女生)及已在青羊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限女生)均可報名參加成都市第十一中學校(女子實驗學校)的隨機派位。

第三批: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入學。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時間、統一錄取辦法、統一工作程式的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區域內初中學校劃片或劃片隨機派位。

郊區新城初中學校學位的確定,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省、市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按成都市統一排程開展小升初工作。

(二)民辦學校

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實行隨機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學生通過市招考辦網站進行網上報名,每位成都市小學畢業生可填報一個隨機派位志願和三個自主招生志願,自主招生第一個志願與隨機派位志願相同。

民辦初中學校成都市本地生招生計畫30%的名額由隨機派位元方式確定,剩餘計畫可採取面談等方式確定。學校隨機派位報名人數超過派位計畫時,通過隨機派位確定學位;學校隨機派位報名人數未超過派位計畫時,則直接錄取所有隨機派位報名學生。被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自主招生;未被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可按志願參加學校自主招生。在填報自主招生志願時,學生應依序填報,若多所學校擬錄取同一學生,按照志願優先原則,由志願序號靠前的學校優先錄取。

民辦初中學校啟動招生宣傳(包括公佈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諮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形式)的時間不得早於5月18日,組織自主招生不得早於7月5日,開展面談工作的時間不少於三天。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

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成教發〔2017〕1號)相關規定辦理。

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交申請,登記點審核通過後,將《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交回原就讀小學。居住地未變更的,隨就讀小學劃片範圍內學生升學;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居住證(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在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就讀的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以上區域的藝體特長生。

未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交申請,登記點審核通過後,由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四)學位確定及報到

所有學校學位確定後,被民辦初中學校和公辦初中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應于7月17-18日在網上完成學位的最終確定,作為辦理入學手續和註冊學籍的依據。7月20-23日,學生根據學校安排到初中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五、規範入學招生

(一)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初中擇校入學學生畢業時不享受省二級及以上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政策。

(二)堅持免試入學。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從小學各個年級選拔學生進行特殊培養,不得在起始年級預留學位並通過中高年級增班轉學等形式從其他學校選拔學生;嚴禁登記、收取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三)嚴格執行計畫。初中學校招生資訊一經公佈,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不得以遊學、借讀等名義代招、代管非本校學籍學生。不得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

(四)嚴格學制管理。不得擅自改變學制,嚴禁初中學校以學制改革為名提前選拔、預錄學生,嚴禁培訓機構在小學教學時間招收全日制學習的小學生進行培訓。

(五)規範特殊人才入學。按教育部相關規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學,應在學生所在片區內統籌予以保障,原則上不得跨片區擇校。

(六)嚴禁提前招生。初中學校一律不准提前、違規招生,變相“掐尖”選拔學生,須按規定時間、規定程式統一進行。

(七)規範收費行為。初中學校不得在學生最終確認學位前收取各種名義的費用。民辦初中學校隨機派位及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收費標準相同。

(八)加大違規處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小升初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規定的初中學校,須限期整改,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違規招生的民辦初中學校,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列入不誠信名單、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畫、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六、做好政策宣傳工作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傳工作,通過在校門外、校園網、教育局門戶網站發佈公告等多種形式,將初中學校辦學條件、劃片範圍、招生計畫、辦理程式和入學結果以及工作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相關政策和重要資訊向市民公佈,確保家長的知情權,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8年成都市小升初有關工作將繼續通過網路應用服務平臺辦理,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學生及家長在網上辦理的有關業務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切實做好學生和家長的服務工作,確保小升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對戶籍與就讀小學不在同一區(市)縣的小學畢業生,就讀小學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向家長和學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並負責督促本行政區域內此類學生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材料、辦理資訊採集手續。對未告知或未嚴格執行的,由學生就讀小學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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