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越來越有錢了, 因而越來越多的家庭擁有了小轎車, 這極大地方便了居民的日常出行。 汽車保有量的增大也間接促使交通違章和違法行為的發生, 由於我國對汽車駕駛員道路違法行為實行累計積分制度, 駕駛員在一個積分週期內被扣分12分的情況十分普遍, 甚至有的駕駛員一年的累計扣分超過了12分, 因此正確理解和利用扣分規則就十分重要了, 它可以讓同一個駕駛證發揮更大的作用, 減少參加道路安全法律、法規考試的頻率, 下面我就來講講裡面的玄機。
首先, 我們要瞭解幾個概念, 所謂的全面扣分制是指, 只要違法了就要扣分, 這個之前實行的制度是不一樣的, 以前罰單上寫的扣分罰款, 實際上只執行了罰款, 有些違章並沒有扣分, 現在不同了, 所有違章一律扣分;其次, 不同的違章處理的時限也不一樣。 我們就是要利用不同違章的不同處理常式,
具體來說, 我們首先要理解三個概念, 違章辦理時間、計分時間和駕駛證清分時間。
例如小李在一個積記分週期內被扣了十五分, 正常情況下, 她應該進行道路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考試, 但是如果你真的會處理, 這個考試完全可以避免, 那要怎麼做呢?首先看看違章扣的分值, 找一個不超過十二分的大分值處理, 然後你就等, 等到過了駕駛證清分時間, 上一個週期的違章扣分清零, 駕駛證上又有了一個新的記分週期的十二分, 此時接著處理之前未處理完的違章;同樣, 違章的單子如果不是現場單, 那就等積分週期開始前幾天去處理,
綜上所述, 駕照扣分超過十二分的時候, 如果不想去考試, 就要想方設法將這所扣的12分分攤在兩個積分週期內處理。 這樣就可以少進行或者不進行理論考試。 所以說, 司機朋友只有文明駕駛, 才能確保安全出行, 不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