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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泄題,斬黑手追責任一個都不能少

4月15日, 浙江理工大學2018年“三位一體”選拔測試開始, 上午, 劉先生(化名)的孩子從考場出來, 打開手機, 看到微信群, 原本覺得考得不錯的小劉傻掉了:“爸爸, 這還怎麼考啊?”這是參加美術類招考的小劉報名的一個考前培訓班的微信群, 根據聊天記錄, 8點18分開始, 有人在微信群裡發出了考題, 而當天上午這一科的開考時間是8點30分。 (4月17日《錢江晚報》)

考試泄題作弊不算什麼新鮮事, 可如果能把作弊做到如此“精准”的程度, 恐怕還不多見。 利用高科技作弊總能看到, 也防不勝防。 然而, 這次浙江理工大學就爆出的作弊事件,

就令人驚掉下巴:美術考試考題洩露, 不僅有考生帶手機進考場, 還在考試開始前12分鐘, 竟然收到了微信群中的答案, 如此明目張膽地作弊, 不禁令人唏噓。

更稀奇的是, 上午考試出現了作弊, 而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下午的考試中。 開考前6分鐘, 考題和答案再次被人發到微信群裡。 據悉, 這次參加考試的約700多人, 最終錄取40人。 如果作弊考生通過不正當手段被錄取, 無疑對其他考生不公。 誠實的考生辛辛苦苦地備考, 結果卻不敵那些走“捷徑”的作弊者。 無論何種考試, 都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可如果因為作弊成功而“喜”, 沒有作弊卻“愁”, 是無論如何都不能被允許。

事實上, 近年來通過各種手段對考試作弊給予嚴厲打擊後,

作弊現象已經大為減少。 但是, 還是留有部分“死角”。 因為有利可圖, 有人就鋌而走險。 考試作弊, 無疑是一個“利益鏈”。 其實, 按照招生考試的相關規定, 從出題到印刷, 從運送到保存, 都有一套十分套嚴格的保密程式, 監考過程也是如此。 在眾多環節中, 任何一個環節有紕漏, 都有可能造成作弊的惡果。 由此不難看出, 本次考試作弊, 一定是在其中的某些環節上出現了“鬼影”。

試想, 只有在考試正式開始的時候, 才能打開試卷, 可為什麼在考前12分鐘就已經把試題答案發到了微信群中?也就是說, 試卷早在開考前至少數小時之前, 就已經被洩露。 那麼, 是誰洩露了試卷, 是看管試卷的工作人員, 還是有條件接觸試卷的其他人?此外,

考場中有嚴格規定, 到了考場後考生的手機必須上交, 可為什麼還是有學生沒上交?又是誰在試卷洩露後答題的?可見, 洩露試卷者、答題者、送題者、組織者, 這個利益鏈條上的所有人, 又是如何沆瀣一氣瓜分利益的?

近些年, 在一些重要的考試中, 總有泄題事件發生, 即便是“史上最嚴”的考試, 也難以倖免。 從一些破獲的試題洩露案來看, 基本上都是“內鬼”與“外魔”相勾結。 就是說, 泄題作弊, 都是對試卷看管不嚴, 把監考的一系列規章制度當兒戲, 甚至為了一己私利主動配合作弊者所導致。 從本次泄題事件看, 有可能是監考人員責任心不強, 也有可能是故意而為。 幾種情況疊加, 泄題導致的考試作弊就不可避免。

然而,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只要作弊總會敗露, 只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考試泄題, 破壞了考試公平, 絕非小事, 還觸犯了法律。 《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 組織作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

毋庸諱言, 招生考試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方式, 事關社會的公平正義、誠信體系建設和每名考生的切身利益, 由不得半點馬虎。 因此, 對泄題, 斬黑手追責任一個都不能少, 既要懲罰利益鏈上的違法者, 也要處罰監管中的怠忽職守者。 希望所有人都能以此為戒, 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與公正。

作者:劉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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