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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亡待遇上漲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提高至727920元

近日, 人社部社保中心發佈《關於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從2017年度的672320元提高至727920元, 增加55600元。

什麼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是指在職工因工死亡的情況下, 按照規定的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對其直系親屬支付的一次性賠償。 職工的死亡使其親屬喪失了重要的生活來源, 導致其生活水準的下降, 這是工傷事故的後果之一, 因此應當予以賠償。

如何計算?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這個標準在全國統一執行, 既無地域之分, 也無戶籍之別, 全國統一。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因此, 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倍=727920元。

再如, 我國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那麼2017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倍=672320元。

也就是說, 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比2017年增加了55600元。

如何核定基數?

通常, 每年1月份, 國家統計局公佈上一年度的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要注意的是,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是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而不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以2017年為例, 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396元, 而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若以後者為核定基數計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那麼將少計算近20.8萬元。

誰來出錢?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 工亡勞動者的近親屬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前述工亡賠償。

工傷發生時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727920元計發。

2018年1月1日後至調整前發生工亡事故且已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將按新標準補發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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