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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掛科”就該暫緩提拔

經濟上沒問題, 政治上沒問題, 作風上沒問題……在正式進入幹部考核提拔程式過程中, 因為廉政考試“掛科”, 被暫緩提拔, 冤不冤?

近日, 西安市未央區委組織部對擬提拔任用的16名科級幹部開展任前廉政法規集中考試, 其中, 有1名幹部因為考試成績不合格, 被暫緩任用。 相信對這名幹部來說, 在“萬事俱備”的時候, 只欠“廉政考核合格”這一陣“東風”, 但是“東風”吹來, 卻自己沒有好好把握。 這事看似冤枉, 畢竟經歷了組織的重重考驗, 但實際上一點也不冤枉, 該幹部忽視了廉政對於一個領導幹部的重要性。

廉政考試的目的,

不是為了“考倒”哪個幹部, 而是為了確保幹部在提拔之前就熟知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 所以, 這樣的考試想必也不會太難, 總體上都是眾所周知的黨紀國法, 只要在平時按照要求認認真真學了的, 都能考出合格答卷。 如果平時忽視了學習, 甚至忽視黨紀國法對於幹部的重要性, 那麼“臨時抱佛腳”也是於事無補的。

為什麼要開展廉政考試?答案很簡單。 組織在考察幹部時, 在廉政上首先就要考察是否廉潔從政, 在確保沒有違法違紀的基礎上, 要考察一個幹部思想上的廉潔性,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閉卷考試, 黨章規定、黨的紀律、法律法規, 能否考出合格答卷, 體現出幹部平時對黨紀國法的學習是否到位。 學而不知,

是無用之功;學而不悟, 是淺嘗輒止;不學不悟, 是思想懈怠。

黨紀國法是幹部為官做人的底線和紅線, 特別是領導幹部, 必須帶頭學習、帶頭遵守、帶頭踐行。 欲遵之, 必學之, 必知之, 必悟之。 如果說提拔之前就思想懈怠、放鬆學習, 甚至放鬆警惕, 那麼提拔重用之後再談“補課”顯然就亡羊補牢——為時晚矣。 考核幹部除了要考核實際實效, 更要考核幹部的黨紀意識和法規意識。 只以實績為標杆, 那麼提拔重用之後必然為幹部從思想鬆懈到行為失範埋下隱患。 能吏變貪官的例子不在少數, 究其根本原因, 思想上沒有築牢黨紀法規意識。

廉政考試合格, 是最基本的合格, 同時也是最重要的合格, 對擬提拔幹部的廉政“掛科”採取“一票否決”,

是對黨的事業負責和對人民群眾負責的有力舉措, 讓幹部明白, 黨紀意識和法規意識是領導幹部執政為民的最基本前提, 廉政“掛科”就該暫緩提拔, 只有過了這一關, 組織才放心把權力交出去。

作者:李丁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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