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哪些駕駛證業務需要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答
駕駛人辦理以下業務時, 需要提交縣級以上或者部隊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一是初次申請駕駛證和申請增加准駕車型。
二是持軍隊、武警部隊、境外駕駛證換證, 有效期滿換證, 以及達到規定年齡換證。
三是因身體條件變化申請駕駛證降級換證。
四是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駕駛人, 每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持有准駕車型為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駕駛人, 每三年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
需要提醒的是, 持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人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
實習期管理有哪些規定?答
嚴格駕駛證實習期管理, 有助於新駕駛人文明禮讓、安全守法駕駛意識和習慣的養成。 為加強新駕駛人的管理, 139號令進一步完善了駕駛證實習期管理制度:
一是要求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 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二是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 將登出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三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 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 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
需要提醒的是, 實習期駕駛人駕車時需要在車身後部粘貼實習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