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都在殺貪官, 而宋朝一代確實奇葩, 很少因為官員腐敗而下獄。 據說明朝的貪官貪污的錢還沒有宋朝的官員工資多, 宋朝對公務員實行高工資制度, 以薪養廉, 像包拯那樣的清官算得上千萬富翁。 可是人的欲望是無窮的, 真的是這樣的嗎?除此之外大宋還有三條不成文的官場規矩!
官員不入酒肆
從《清明上河圖》中可以看出, 宋朝餐飲業很發達, 遍佈大街小巷的酒店茶樓, 卻十分難見到官員。 因為一旦被發現, 不論公事還是私事, 等待著你的不是罷官免職, 就是紀律處分。
據《歸田錄》記載, 宋朝官員魯宗道, 家裡來了客人, 家裡酒杯不夠, 領著客人去了酒樓, 而且躲躲閃閃。 不巧這天被皇帝傳見, 宋真宗劈頭就責問:“何故私入酒家?”魯宗道是當時太子的老師, 有比較老實, 但也給了處分, 還差點兒丟官。
不得取食味于四方
這個規矩的意思是官員不得向各地索要地方特產和美味佳餚, 而且執行的非常嚴格。 據說有一天皇帝病了, 皇后想給他找點糟魚補身子, 但此魚在江淮一帶多, 東京卻不常見。 皇后想起宰相呂夷簡是江淮人, 便對宰相的夫人說:“上好食糟淮白魚, 祖宗舊制, 不得取食味于四方,
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刑不上士大夫:中國古代大夫以上的階層, 享受的“特權”之一, 是宗法等級制在法律上的反映。
古代有刑不上士大夫之說, 而宋代有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此句並不是什麼律法, 而是宋太祖的誓詞, 也是一條祖宗家規。 而這條家規卻是帝王家的規矩, 那就是天下人的規矩了。 宋朝三百年, 確實罕見對文人士大夫和言政的人開刀。
當年蘇東坡反對宋神宗改革, 按罪當誅, 但宋神宗想到“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的祖訓, 最後只得委屈了自己, 刀下留人, 蘇東坡也因此撿回了一條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