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日內瓦公約》裡明確指出要優待俘虜, 但實際上真正遵守規則的國家並沒有幾個。 蘇聯、日本等國家對待俘虜那是一個慘, 他們根本沒有吧戰俘當人來對待, 除了打罵之外還幹著繁重的勞務, 更加不人道的是提供的食物也非常少, 戰後被釋放的時候, 這些俘虜幾乎全都被餓的皮包骨頭了, 這還算是好的, 還有一部分直接就被虐待致死了。 中國在對待戰俘的這件事上算是做的非常好的了。
日本人當年在中國的土地上怎樣胡作非為的, 想必不用多說大家也都明白, 可是中國隊日本的戰俘卻是完全相反的, 在那個物資極其缺乏的年代, 為了給俘虜吃飽, 中國人寧願自己受餓, 為了不讓戰俘受凍, 中國人寧願自己忍受嚴寒, 盡最大的努力給戰俘最好的待遇。
物資極度緊缺的那個年代, 藥品尤其是稀缺的東西, 在八路軍的隊伍裡,
這些日本人在中國享受的待遇是很高的, 但是令人咋舌的是他們回到自己的國家之後竟然被自己的同胞逼著走向絕路。 二戰時期的日本兵打仗的理念就是為天皇效忠, 投降在他們看來是非常可恥的行為, 戰後被遣送回日本的戰俘大都被當成了背叛國家的人, 自然迎接他們的是無休止的盤問和審查, 而且還派員警來單獨監視他們, 對他們而言, 這無疑是最大的恥辱了。
更加可怕的是這些員警隨時可能就把這些人抓起來秘密處死了, 至於倖存下來的也受不了社會的壓力選擇了自殺, 因為他們找不到工作, 就沒有生活來源, 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會選擇用一個被敵人俘虜過的人, 至於他們的家人也是如此, 被人看不起, 遭到各種歧視。 他們在中國受到那麼好的待遇, 回國卻被自己的同胞逼著走上了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