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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頭交警開出首張“醉駕非機動車違法”罰單

經呼氣測試, 駕駛人涉嫌醉駕電動自行車。

酒精含量顯示為102mg100ml。

湛江新聞網訊:“醉駕電動自行車, 還要遭罰款?”在一些人眼裡, 酒駕違法, 是指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其實不然, 醉駕電動自行車同樣是違法。 日前, 湛江交警支隊坡頭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一名涉嫌醉駕電動自行車行為人, 並開出了首張“醉駕非機動車違法”罰單。

4月17日上午, 交警坡頭大隊勤務中隊鐘建偉中隊長帶隊在海灣大橋收費站對過往車輛安全檢查,

重點查處酒後駕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員超載、摩托車、電動車逆向行駛、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由坡頭至市區方向行駛, 駕駛員不戴頭盔, 車開得歪歪扭扭, 像是在“扭秧歌”, 即示意其接受檢查, 發現駕駛員滿身酒氣, 說話也不利索, 經呼氣測試, 酒精含量為102mg/100ml, 涉嫌醉駕電動自行車, 執勤民警即依法扣留其車輛, 並對其處以50元罰款, 進行現場交通安全教育, 講解酒駕通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

坡頭交警提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行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不得醉酒駕駛;同時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無論是醉駕機動車, 還是醉駕非機動車, 都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請勿以身試法, 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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