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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是取禍之源,為何明太祖還要分封呢?

在我國歷史上, 大凡分封諸侯的王朝基本上都會出現動亂, 無論是周朝, 漢朝, 還是晉朝都是如此, 但是明朝時, 明太祖登基後不久, 還是分封自己的兒子為藩王, 明知分封是取禍之源, 明太祖為何還要這麼做呢?

《明史》記載:夏四月乙丑, 封皇子樉為秦王, 晉王, 棣燕王, 橚吳王, 楨楚王, 榑齊王, 梓潭王, 巳趙王, 檀魯王, 從孫守謙靖江王。 洪武三年, 明太祖分封自己幾個兒子為王, 開始了明朝的分封。

明太祖之所以要分封, 無外乎三個原因:

首先, 拱衛王室, 確保朱氏王朝的統治;

在我國有句話:矯枉總是過正, 其實過猶不及。 每個朝代建立後, 總是會吸取前朝滅亡的教訓, 無論是漢朝, 晉朝, 還是後來的明朝, 皇帝分封自己的子孫為王, 不在乎如此, 藩王的作用其實也是一把雙刃劍, 用好了是好事, 不好了就類似于漢朝和晉朝爆發內亂。 但是分封的初衷無外乎就是為了鞏固統治。


其次, 明太祖建國後, 開始集權, 分封自己的子孫, 可以進一步打擊開國功臣, 進而掌控軍隊;

明太祖建國後不久, 集權成為他統治的一個特徵。 無論是“胡惟庸案”, 還是“藍玉案”, 大肆的屠戮功臣, 就是為了集權, 也是為了鞏固統治。 分封自己的子孫為藩王,

可以減少功臣的影響, 也可以進一步強化集權。

最後, 明太祖過度自信的結果;

朱元璋雖然分封藩王, 但是也為了防止藩王造反, 做了很多規定。 比如說藩王雖然可以建立藩國, 但是沒有民政, 軍政的治理權, 治理權還是本地的布政使, 這樣就可以避免諸侯國做大。 而且對於軍隊管理也很嚴格, 在平時, 藩王沒有軍隊的控制權, 只有到了戰時才有軍隊的指揮權, 可謂是兩權分離, 這樣諸侯王不太可能和平時期造反。

朱元璋分封20多個兒子侄子為藩王, 都有自己的軍隊, 這些軍隊可都是精銳之師, 加在一起有近20萬。 而且朱元璋還規定了藩王戰時有地方軍隊的指揮權, 這主要是朱元璋為了防範臣子造反。 朱元璋做的這些安排, 自認為可以有效的防範諸侯王造反, 又起到了很好的鞏固政權的作用, 因此他不遺餘力的堅持分封。 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 請關注“源稚生”。 本文系作者原創, 不盡之處請指正, 歡迎大家多多點贊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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