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是一個封建的社會, 人權至上, 因此就衍生出一系列等級分化的社會制度, 例如中央集權, 三綱五常, 以及男尊女卑。 在古代, 男子的社會地位本就比女子高, 可以稱之為父系社會, 男權社會。 不同階層的人出身不同, 身份價值也不同, 家族有嫡庶之分, 因此也對女人有妻妾之分。
在一個家庭, 正妻的地位比小妾的地位高很多, 古語有雲, 女為人妾, 妾不娉也。 正房嫡妻是男子三媒六聘娶進門的, 而做妾卻沒有這個待遇, 不能正大光明從正門抬入, 而是從側門偏門抬進男主家中。 從形式上看, 妾首先就低人一等。
那個年代, 妾的身份其實就是一個家庭的女奴, 實際上與奴隸沒有區別。 平時端茶倒水, 灑掃衛生由妾來做, 晨昏定省, 伺候主母也由妾來做。 這樣看來, 妾在那個時代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
雖然妻與妾的責任都是伺候丈夫, 但是正妻與小妾在方方面面都提現出區別。
妾不能對祖先進行祭拜, 小妾的家人不能與丈夫家攀扯親緣關係, 妾的孩子不能稱生母為母親, 要管正妻稱呼嫡母, 而自己的生母要叫庶母。
古時三綱五常深入人們思想, 君為臣綱, 父為子綱, 夫為妻綱。 男人有絕對的權利與地位, 也有很多的特權, 例如, 很多法律規則在執行時, 男女性別不同, 因此也就區別對待。 如果一個女人不守婦道, 那麼就有各種各樣的刑罰來處罰女子。
妾室在家族中最主要的責任就是為丈夫生育子女, 繁衍後代。 正妻有絕對的地位與權利, 甚至嫡妻可以分配妾室伺候丈夫的日子與順序。
如果哪個小妾得罪了主母, 那麼她在這個家庭中的地位就十分艱難了。 主母不會分配時間讓她伺候丈夫, 沒有孩子, 沒有地位, 年老色衰, 等待她的下場只有淒涼。
正妻在某些方面也很羡慕小妾, 那就是丈夫由某位妾室服侍, 那麼丈夫就可以留宿在小妾的屋子裡。 說到這裡, 不禁想起了宮裡的皇后與妃嬪, 皇帝每月有固定的日子留宿皇后公里, 其他時間可以隨意臨幸妃嬪。 當然, 不僅是妃子之間有爭風吃醋, 一個家族裡的妻妾之間也會出現爭寵的現象。
無論妻妾之間如何使絆子, 相互陷害, 但是對嫡妻與小妾有嚴格的規定, 妾不能頂撞主母, 不敬主母, 主母可以打罰小妾, 如果小妾做了不可饒恕的事, 主母甚至可以發賣了小妾。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小妾無論如何都不敢做得過分, 真的被主母賣給什麼青樓妓院,豈不是斷送了自己。
男尊女卑,等級森嚴的思想已經融入人們的血脈,那時候的人就是分三六九等。社會思想與社會觀念禁錮著人們的行為,誰也想不到,因為古今社會不同,落後的一夫多妻才轉變成如今的一夫一妻。
真的被主母賣給什麼青樓妓院,豈不是斷送了自己。男尊女卑,等級森嚴的思想已經融入人們的血脈,那時候的人就是分三六九等。社會思想與社會觀念禁錮著人們的行為,誰也想不到,因為古今社會不同,落後的一夫多妻才轉變成如今的一夫一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