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產定搬、以崗定搬, 是我省易地搬遷扶貧的“六個堅持”之一。 解決“一方水土養不了一方人”的問題, 搬遷只是手段, 解決好後續問題, 保證搬遷群眾生計生活的可持續發展才是易地搬遷扶貧的最終目標。
我省是全國搬遷規模最大、任務最重的省份。 光依靠住房和生活條件的改善並不能使搬遷群眾自然脫貧, 如何實現永久性脫貧、可持續發展?這就需要堅持以產定搬、以崗定搬, 做到挪窮窩和換窮業並舉, 安居與樂業並重, 讓搬遷群眾既過上城裡人的生活, 又在新的家園留得住“鄉愁”。
堅持以產定搬、以崗定搬,
堅持以產定搬、以崗定搬, 要尊重民意“改窮業”。 貧困群眾是易地搬遷扶貧的主體, 只有在充分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開展工作, 才會讓老百姓有更多獲得感。 要瞭解群眾所需、所想, 與群眾一起出謀劃策, 逐戶落實就業資源和脫貧措施,
堅持以產定搬、以崗定搬, 要強化保障“兜窮底”。 易地搬遷扶貧給貧困戶帶來的不僅是居住地的改變, 更是生活方式的改變。 要注重強化後續政策扶持, 注重產業幫扶、勞務培訓和輸出、社會保障兜底等配套工作, 切實加大和落實對搬遷群眾的就業培訓和就業指導服務, 拓寬就業管道, 多樣化穩定收入來源, 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真正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