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 家住龍井社區的何先生致電《安慶晚報》熱線:有人在社區的公共綠地上種菜, 將公共用地變為了私人“菜園”, 居民們多次向社區物業公司進行反映, 但沒有效果。 希望有關部門予以關注。
何先生告訴安慶晚報記者, 龍井社區的環境原來比較好。 “自從一些居民在社區的公共綠地上種菜後, 這裡的環境越來越差了, 居民們對此感到不滿。 ”
“好好的草坪被人毀掉, 種上了蔬菜。 ”何先生說, 一些種菜居民將自製的鐵筒放置在“菜園”內, 並且鐵筒裡裝滿了臭氣熏天的肥料, 令人作嘔。
何先生說, 還有的種菜居民將腐爛的水果當作肥料來用,
何先生說:“居民們曾向社區物業公司和轄區社居委進行過反映, 但沒有多大的效果。 居民們為此感到很鬱悶, 希望有關部門管一管, 制止這種不文明的現象。 ”
接到何先生的反映後, 4月15日下午, 記者來到龍井社區。 社區內有幾塊大小不一的“菜園”, 種植著一些蔬菜。 其中一個“菜園”內, 放置著一隻鐵筒, 筒裡裝滿漆黑發臭的東西。 記者還未靠近, 就能聞到一股臭味。
採訪中, 有居民告訴記者, 社區的公共綠地屬全體業主所有, 不能被個別居民占為己有。 “公共綠地應該種些花草, 肆意種植蔬菜,
記者隨後來到安慶市綠鑫物業有限公司。 一名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居民在社區內種菜, 確實影響社區環境。 “我們為此也派人進行過制止, 但對方不予理睬。 在去年一次行動中, 我還被種菜居民推倒在地。 ”
這名負責人說, 對於這種現象, 他們很難管理。 “希望社居委能夠關注此事。 ”
碟子塘社居委有關工作人員表示, 對於居民們反映的情況, 他們將督促龍井社區物業公司加強管理力度, 維護好社區的環境衛生。
安徽國譽律師事務所汪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蔬菜的種植是需要經過開墾、播種、施肥、澆灌、收割等一系列的步驟組成, 而現代化的社區中都不具備蔬菜種植的配套條件。 那麼,
汪律師說, 按照我國《物權法》和《民法通則》有關規定, 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 要改變公共用地的形態、用途, 應由業主們共同來決定, 單個業主無權擅自分配使用。 業主私自改變社區綠化區域用途屬於違法行為。 業主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社區, 應當由物業公司告知私改綠化區域的業主停止侵權, 恢復原狀, 有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