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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院兩年審理涉農職務犯罪249件

法制網重慶4月19日電 記者 戰海峰 今天上午,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通報了重慶法院過去兩年審理涉農職務犯罪的基本情況。 據統計,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全市法院共審理涉農職務犯罪案件249件, 判處罪犯361人, 分別占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數和判處罪犯人數的23%和27.1%。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孫啟福介紹說, 在過去兩年判處的涉農職務犯罪中, 犯貪污罪的205人, 犯受賄罪的145人, 犯挪用公款罪的10人, 犯瀆職罪的18人, 涉其他罪名的158人, 被數罪並罰67人。 貪污受賄案件占到案件總數的80%。

“由此可見, 在農村基層,

侵佔農民權益、侵吞國家扶貧惠農資金的現象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孫啟福表示。

在對涉農職務犯罪量刑中, 重慶法院嚴格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 依法對被告人定罪量刑, 嚴格控制緩刑適用, 並加大追贓力度, 注重適用罰金刑, 在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等自由刑的同時, 注重從經濟上進行制裁, 切實體現涉農腐敗犯罪依法從重的刑事政策。

在判決已經生效的涉農職務犯罪分子中, 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刑的166人, 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60人, 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 注重控制緩刑適用, 緩刑適用比明顯低於普通刑事犯罪。

與此同時, 過去兩年, 重慶法院在審理涉農職務犯罪中追贓5500余萬元,

80%以上的被告人自願退繳了全部贓款。 在對被告人判處自由刑的同時, 一律同時附加判處罰金刑。 兩年中, 罰金執行到位3000余萬元, 80%以上的涉農職務犯罪案件財產刑得到執行。

在對涉農職務犯罪特徵進行分析時, 孫啟福表示, 犯罪主體呈現基層化, 在國家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和具體資金下撥、發放中, 犯罪主體身份為農村等基層組織人員的226人, 占62.6%, 其中村支書、村主任共171人, 占到近八成。

該類案件中, 犯罪數額普遍不大, 很多貪污犯罪都屬於“雁過拔毛”, 被告人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下的占56%, 超過78%的被告人犯罪數額在20萬元以下。

此外, 共同犯罪現象明顯, 窩案串案突出。 在審理的249件案件中, 有97件207人為共同犯罪案件, 占總人數57.3%。

“重慶法院將繼續依法從嚴懲治涉農腐敗,

為助推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孫啟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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