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寧人的社交網路中流傳著一則尋狗啟示, 從內容來看, 一隻叫做“文文”的狗狗, 是在青秀區南湖公園附近走丟了, 狗主人稱, 只要有人幫找到狗狗, 就重酬50萬元現金和青秀區的一套商品房。 聽著確實挺誘人的, 可這事它到底靠譜嗎?
“我現在很急, 你們眼裡它是寵物!在我眼裡文文是重要的家人。 ”從這則尋狗啟事當中似乎不難看出, 狗主人對於狗狗的感情, 那是非常深沉的!與此同時, 狗主人也不忘製造噱頭, 給出了現金50萬!一套青秀區127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的重酬!有感情, 有重酬, 這則尋狗啟事一出, 不少人還真就信以為真了。
有人算了一筆賬, 按照當前房價計算, 青秀區一套124平方米商品房的價格, 超過120萬, 加上現金, 酬金到達了170萬以上。 如此天價尋狗, 引發了市民的熱烈討論, 還有人轉發朋友圈打趣的稱, 要辭職去找狗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這件事是假的, 即使狗狗真的被找回來, 對方也不會兌現承諾。
而同樣的套路在全國各地屢有發生, 有人稱杭州富陽區銀泰走失愛寵,
在律師看來, “天價尋狗”的行為, 雖然看似是開了個引人注目的玩笑, 但實際上發佈人的行為已經具有法律效應。 律師表示, 懸賞公告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如果狗主真的開出條件, 最後卻反悔, 狗主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尋找人可以起訴至法院。 此外, 惡意發佈他人手機號碼等私人資訊, 可能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被侵權人可以通過網監部門查證後報案, 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