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大學戀人, 那時感情非常好, 我們畢業後沒多久就結婚了。 我們是裸婚的, 剛結婚那會, 我們沒房沒車沒存款, 家裡條件也很一般, 家裡彩禮陪嫁給得少, 婚宴也非常簡單。
因為經濟狀況不允許, 所以婚後的我們沒有馬上要孩子, 而是把心思都放在工作上, 很快我們就買了車, 現在正存錢在買房。
圖文無關
其實我和老公是打算買車以後就計畫生孩子的, 只是我們買車以後沒過多久, 老公就升職了。 由於職位要求, 老公需要經常出差, 而我的工作一到月底就忙, 所以我們一個月也沒幾天晚上能好好說個話。
最近這幾天, 老公公司在忙一個大專案, 他已經好幾天在公司睡覺沒回家了。 我怕老公熬壞身體, 於是昨天下午我下班後就熬了點湯, 打算拿去老公公司給他喝。 可誰知我開車去的路上走了回神, 車追尾了。
因為被我追尾的車挺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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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掛掉以後, 我站在路邊繼續和那位女車主爭執拖延時間。 大概過了十分鐘吧,
我順著女車主的目光回到看了一眼, 不偏不倚的和我老公對視上了。 只見那個女車主, 快速的跑到我老公身旁, 挽著他的手對我說:我男朋友來了, 看你還賠不賠錢!
我當時完全顧不上車子追尾的事了, 上前就給了老公一巴掌, 然後我連車都不要扭頭攔了輛的士就走。 我一邊哭一邊想著為什麼老公最近這半年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了, 原來他在外邊有了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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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著回了家, 迅速收好了自己的東西搬去了我閨蜜那。 我發了條短信給我老公, 讓他隔天去民政局離婚, 可他卻跟我說那是個誤會, 說他不認識那女人, 我閨蜜也讓我給他一個解釋機會。 可是你們說, 我老公都成了別人的男朋友了, 我還有必要讓他交代細節嗎?有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