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晚報18日訊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並逃匿, 被勞動監察部門移送公安後, 後悔不已, 最終足額發放全部拖欠工資21萬元, 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後, 才免於刑罰。
2017年6月, 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農民工投訴。 經查, 投訴人2015—2016年在武橋橋機清江橋、龍吟橋專案做工, 包工頭鐘某拖欠21名農民工21.1724萬元工資, 並逃匿。
監察大隊依法向鐘某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 但在規定期限內, 鐘某未履行支付工資義務。
2018年1月18日, 監察大隊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將鐘某移送公安部門,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些工人都是長期與我合夥的夥伴, 我不該拖欠他們工資, 不該潛逃逃匿, 自己法律意識淡薄, 希望能給我一次改正的機會。 ”歸案後, 鐘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法律, 委託辯護律師支付拖欠工資。 3月23日, 鐘某辯護律師及家屬在監察大隊監督下, 足額發放全部拖欠工資。 21位元農民工的“血汗錢”被全部追回。
4月12日, 漢南區檢察院組織召開公開審查聽證會, 經審查, 認為鐘某有認罪悔罪表現, 在案發後, 由家屬將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全部支付, 取得了全部受害人的諒解,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無社會危險性, 依法對鐘某作出不批捕決定。
“感謝受害人諒解, 感謝檢察機關依法從寬處理, 給了當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此補充說明, 法律制裁只是手段, 保障農民工合法利益是根本目的。 此次, 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有效溝通、密切配合, 合力幫助農民工拿回拖欠工資, 既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又提升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 彰顯了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