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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被移送公安 1萬元“血汗錢”全額追回

武漢晚報18日訊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並逃匿, 被勞動監察部門移送公安後, 後悔不已, 最終足額發放全部拖欠工資21萬元, 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後, 才免於刑罰。

2017年6月, 武漢開發區(漢南區)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大隊接到農民工投訴。 經查, 投訴人2015—2016年在武橋橋機清江橋、龍吟橋專案做工, 包工頭鐘某拖欠21名農民工21.1724萬元工資, 並逃匿。

監察大隊依法向鐘某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 但在規定期限內, 鐘某未履行支付工資義務。

2018年1月18日, 監察大隊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將鐘某移送公安部門,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月17日, 鐘某被刑事拘留。

“這些工人都是長期與我合夥的夥伴, 我不該拖欠他們工資, 不該潛逃逃匿, 自己法律意識淡薄, 希望能給我一次改正的機會。 ”歸案後, 鐘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法律, 委託辯護律師支付拖欠工資。 3月23日, 鐘某辯護律師及家屬在監察大隊監督下, 足額發放全部拖欠工資。 21位元農民工的“血汗錢”被全部追回。

4月12日, 漢南區檢察院組織召開公開審查聽證會, 經審查, 認為鐘某有認罪悔罪表現, 在案發後, 由家屬將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全部支付, 取得了全部受害人的諒解,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 無社會危險性, 依法對鐘某作出不批捕決定。

“感謝受害人諒解, 感謝檢察機關依法從寬處理, 給了當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鐘某的辯護律師代表當事人家屬表示。

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此補充說明, 法律制裁只是手段, 保障農民工合法利益是根本目的。 此次, 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有效溝通、密切配合, 合力幫助農民工拿回拖欠工資, 既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又提升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 彰顯了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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