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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交警查獲一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邵陽新聞網訊4月16日, 新邵交警在縣地稅局路口至大坪資江一橋南路段路查時, 查獲一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

上午9時許,

新邵交警大隊城區秩序一中隊在縣地稅局路口至大坪資江一橋南路段開展路檢路查, 發現一輛東風麵包車沒有懸掛機動號牌, 民警便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查該車行駛證顯示為2017年7月登記上戶,號牌為湘E0**75, 駕駛員譚某謊稱車牌丟失正在補辦。 執勤民警對車輛仔細檢查後在車尾箱找到一對機動車號牌, 經比對與行駛證登記相符為該車輛號牌。 民警對駕駛員作出扣留機動車、扣駕駛證12分、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新邵交警提示:心存僥倖的駕駛員為躲避“電子眼”不懸掛車牌, 故意遮擋、汙損機動車號牌的嚴重違法行為, 是一次性扣12分須參加滿分學習, 如果是A、B駕駛證還會作出降級處理。 望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做到文明行車, 安全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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