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戰爭又作清法戰爭。 是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緒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 由於法國侵略越南並進而侵略中國而引起的一次戰爭, 戰爭初期, 清軍海戰、陸戰接連失利, 後期清政府更換了主帥, 任命老將馮子材為主帥, 在馮子材身先士卒的影響下, 清軍士氣高漲, 奮勇殺敵, 最終取得了鎮南關大捷, 並迫使法國內閣倒臺。 按理說, 中法戰爭勝利了, 那麼事後中國為何還跟法國主動求和簽訂和約?真的應了那句話“中國不敗而敗, 法國不勝而勝”嗎?我覺得並不是清政府真的昏庸無能, 而是多種歷史因素造成的,
鎮南關大捷
1, 這次戰爭主要是在中越邊境進行的, 當時法國已經全面侵佔了越南, 越南事實上已經成為法國的殖民地, 不再是中國的藩屬國, 這一現象沒法改變, 清政府已經沒有了宗主國的義務, 因此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對清政府來說沒有任何損失,
中法戰爭形勢圖
2、中國雖然陸戰取得了一定勝利, 但是法國並未投降, 相反法國的海軍佔據著巨大的優勢, 同時在臺灣海峽虎視眈眈, 清朝的海防面臨著巨大的威脅,
3、清政府之所以對法議和, 客觀上也是因為英、美、俄等國的態度, 他們擔心中國一旦取得對法戰爭的全面勝利, 就會進一步增強中國人民反對外國侵略者的決心, 清政府也可能不再如以前那樣馴服了, 而且危及自己在華的侵略利益。 英外交大臣就曾說:"中國的任何勝利,
4、清政府戰後簽訂的《中法新約》雖不太平等, 但與其前第一、二次鴉片戰爭所訂的條約相比, 中國的損失要小得多, 以並不太大的損失結束一次中外衝突, 在外交上是一次不大的失敗, 以下是《中法新約》的主要內容:
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 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中越陸路交界開放貿易, 中國邊界內開闢兩個通商口岸, "所運貨物, 進出雲南、廣西邊界應納各稅, 照現在通商稅則較減";日後中國修築鐵路, "應向法國業者之人商辦";此約簽字後六個月內, 中法兩國派員到中越邊界"會同勘定界限";法軍退出臺灣、澎湖。
《中法新約》簽訂現場
通過上面可以看出,
清政府對法國最大的讓步就是承認法國對越南的宗主權,
這一點上面已經說過。
其次開放邊界通商口岸、和法國同修鐵路等對清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來說幾乎算不了多少損失,
主要是最後一點非常關鍵,
法軍退出臺灣、澎湖地區。這一點可以說是最振奮人心的,因為通過此戰清政府不僅沒有割讓寸土,還迫使法國退兵,可以說是本次戰爭清政府取得的最大利益。
且在戰後,清政府進一步意識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緊建立北洋艦隊,並於臺灣設省,開始大力建設。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進一步加強了對臺灣的統治,二是開啟了中國現代化海軍建設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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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軍退出臺灣、澎湖地區。這一點可以說是最振奮人心的,因為通過此戰清政府不僅沒有割讓寸土,還迫使法國退兵,可以說是本次戰爭清政府取得的最大利益。且在戰後,清政府進一步意識到了海防的重要性,乃加緊建立北洋艦隊,並於臺灣設省,開始大力建設。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進一步加強了對臺灣的統治,二是開啟了中國現代化海軍建設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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