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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即墨這一區域4月20日起貨運車輛將限行

為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 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規定》, 區政府決定對通行中心城區的貨運車輛採取限時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時通行區域

東起G204國道(不含), 西至華山一路(不含), 南起珠江二路(不含), 北至青威路(不含)。

二、管理措施

1.重中型貨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拖拉機, 6:00-23:00禁止通行。

2.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重中型專業作業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管理方式

1.限制通行時段確需進入禁行區域運送生產生活物資的車輛, 應提交車輛行駛證、駕駛人駕駛證、駕駛人從業資格、車輛環保資訊隨車清單、車輛強制保險單原件和影本以及車輛外觀照片等相關證明材料。 到青島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隊秩序科(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鶴山路835號, 電話0532-66583315)申領臨時通行證。 在臨時通行證有效期內, 發生如下情況將收回申請單位的臨時通行證並不予再次申請:不按申請規劃的路線、時間行駛;臨時通行證資訊與實際使用車輛不符;車輛發生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不按道行駛、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轄區發生交通事故且負同等(含)以上責任的。

遇特殊情況急需進入禁行區域的車輛撥打交通警察大隊指揮中心電話(0532-66583333)。

2.在禁止通行時段, 車輛和駕駛人的駕駛證有違法狀態未消除的、重中型貨運車輛排放標準未達到國IV標準的(該標準根據上級通知要求隨時調整)及拖拉機不予辦理臨時通行證明。

3.城區重中型貨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拖拉機禁止通行管制區域調整後, 交警部門將在禁行區域、道路週邊設置禁令標誌。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誌的, 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行政處罰。

四、繞行路線

1.原需要途經中心城區限時通行時段的車輛請繞行G204國道、青威路、華山一路、珠江二路等道路。

2.原需要由青新高速城陽北收費站駛入即墨城區的車輛, 需提前選擇青新高速城陽南出口繞行G204國道;由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駛入即墨城區的車輛, 需繞行華山一路、華山三路、天山一路等道路。

本通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 (半島用戶端記者)

[編輯: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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