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黎先生、投稿
圖片:聊天記錄
整理:小宣麻的情感欄
我是頭條原創作者小宣麻的情感欄, 歡迎大家踴躍投稿, 說出你的情感經歷, 我們一起解決。 此文屬原創發表, 抄襲必究!
大家好, 我叫黎寧, 今年24歲。 目前是自由職業者。 我的家算是城中村, 由於那一片馬上要拆遷了, 我把就把家裡裝修的很漂亮, 一來是希望拆遷的時候, 多分點錢, 二來假如沒有拆遷, 我爸媽也打算裝修的漂亮一點, 給我當做婚房用。
去年經朋友介紹, 交往了一個女朋友, 她的性格比較開朗, 而且特別有耐心, 我一眼就看中了這樣的女人。
去年底, 我去她家玩, 她爸媽看著挺面善, 對我也比較重視, 特地提前問了女友, 我喜歡吃的菜系, 然後做了一大桌子我喜歡吃的菜, 這點我很感動。 正月初, 她來我家做客, 表現的也不錯, 我爸媽對她印象也不錯, 第一次見面禮給了1888元紅包, 這個價格在我家這邊, 算是高檔了, 表明了我爸媽基本算是認可她了。
平時上班, 我們沒時間出去逛街, 一般都是等週末,
接到手機, 她笑嘻嘻的跟我說:“就知道你最好, 雖然這幾天沒有跟你說話, 但我是真的想你啊, 謝謝你!”也許從那一刻, 我就知道了, 以後不管她要什麼, 我都會妥協了吧。
今年我們兩家說到結婚, 因為兩個人年紀都不小了, 特別是我爸媽, 很著急,
可是沒想到, 她算的真精。 她竟然想讓我把彩禮加兩倍, 變成20萬, 然後給她, 她拿著這筆錢, 去我們縣城買個房子, 這還不算, 過分的是, 這個房子要寫她的名字。 因為是我家給的彩禮, 給她了, 就是她的。 而且是婚前買房, 所以只寫她一個人名字。
我肯定不會同意這樣做的, 就算我同意, 我爸媽也肯定不會答應的, 大不了分手, 我重新找一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