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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可行的目標績效考核制度流程,適合中小型企業

作者:鄧玉金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 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 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 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回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 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 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 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務:本季度內完成的重要工作, 考評的工作不超過3個, 由任務佈置者進行考評;

(2)、崗位工作:崗位職責中描述的工作內容, 由直接上級進行考評;

(3)、工作態度: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 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2、分值計算

原則上, 總分滿分180分, 重要任務滿分90分, 崗位工作、工作態度分別為45分。 對於沒有“重要任務”項的崗位, 原則上其他兩項的分數乘以200%為總分。

四、考評的一般程式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具體執行考評程式;

2、員工對“崗位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 自評不計入總分;

3、直接上級一般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4、考評結束時, 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5、具體考評步驟在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五、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檔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2、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 原則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

3、考評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評工作前要參加考評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4、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在本制度基礎上由人力資源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文作者鄧玉金是資深HRD, 知名培訓師, 公眾號:鄧玉金人力資源實戰, 轉載請注明作者和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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