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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區域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飲無需審批

南方日報訊 18日, 省政府官網公佈了在廣東自貿區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區域調整實施的本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 廣東自貿區和我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區域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飲無需再審批。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複製推廣“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做法的區域調整實施本省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決定》明確, 廣東自貿區和我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區域將暫停實施50平米以下小型餐飲的登記管理, 改為備案管理, 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目前, 除廣東自貿區三個片區外, 江門市、陽江市也屬我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區域。

此前, 根據《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和《廣東省複製推廣“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做法的工作方案》, 至2018年12月21日試點期限內, 廣東將探索實現砍掉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形成一批事中事後監管成果、推出一批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做法、提出一批深化改革的建議, 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 加快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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