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鄧琦)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今日(19日)表示, 去年4月被曝光的天津市靜海區和河北省大城縣工業滲坑已經整治完成。 今後要將納汙坑塘整治納入日常監管, 各省級環保部門要每半年向社會公開納汙坑塘整治相關資訊, 接受公眾監督。
劉友賓說, 2017年4月, 媒體曝光天津市靜海區和河北省大城縣存在工業滲坑環境問題, 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原環保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 對這兩個地方進行了掛牌督辦。 同時, 迅速部署在全國範圍對納汙坑塘環境問題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天津和河北採取了多項措施進行整治,
據劉友賓介紹, 去年6月, 納汙坑塘全面排查工作告一段落, 各地陸續轉入整治階段, 各省級環保部門在網站公佈了本地納汙坑塘基本情況, 並陸續公佈了整治方案和整治進展等。
第一階段排查統計, 三類納汙坑塘1886個。 其中, 工業類納汙坑塘521個, 污染情況較為嚴重, 部分坑塘污水呈強酸、強鹼性, 有些坑塘重金屬超標;生活類納汙坑塘數量最多, 達806個, 主要分佈在農村地區, 以容納生活污水為主, 部分坑塘屬於季節性坑塘;養殖類納汙坑塘數量為559個,
“1886這個數位是動態的, 會隨著排查和整治工作的推進發生變化。 ”劉友賓說, 納汙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動態性的工作, 各地產業佈局不同、地形地貌各異, 納汙坑塘的污染特徵、污染程度差異較大, 需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 突出整治重點、明確整治目標, 科學編制整治方案並實施, 建立長效機制。
劉友賓表示, 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督促各地做好納汙坑塘整治工作, 首先是明確將工業類納汙坑塘作為整治重點, 在控制污染物擴散的基礎上, 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的總體要求, 在切斷污染源、管控環境風險的前提下, 科學制定整治方案,
此外, 將納汙坑塘整治納入日常監管, 嚴厲打擊向坑塘非法排汙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完善驗收和銷號程式, 加大後續監管力度, 杜絕污染問題反彈。 各省級環保部門也要每半年向社會公開納汙坑塘整治相關資訊, 接受公眾監督。
“對納汙坑塘整治工作主體責任不落實、弄虛作假、整治進度嚴重滯後的地方, 依法依紀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劉友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