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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大黎加對滯留外國人4月20日起開罰單

【南美僑報網張喬編譯】哥斯大黎加移民局近日指出, 在哥斯大黎加的外國人需在其簽證有效期滿後離開該國, 如果逾期未離開, 那麼哥斯大黎加移民局將對其處以每月100美元的罰款。

哥斯大黎加“larepublica”網站報導, 哥斯大黎加移民局指出, 在哥斯大黎加國內的外國人有義務在移民局批准的居留期滿後離開哥斯大黎加, 除非移民局批准延長其在哥斯大黎加的居留時間, 否則他必須支付罰款。

“到今年4月20日止, 如果哥斯大黎加境內的外國人以及暫時居住在哥斯大黎加境內的居民的外國人移民身份證件(DIMEX)已經過期,

那麼他們就必須離開這個國家。 ”哥斯大黎加移民局的負責人說道。

哥斯大黎加移民局指出, 由於該法令是2010年3月1日生效的, 但移民局一直沒有對這些外國人進行罰款, 如果他們決定罰款的話, 有些外國人甚至可能要繳納數千美元。

哥斯大黎加移民局移民主管吉塞拉•約克陳(Gisela Yockchen)呼籲在哥斯大黎加境內的外國人儘快對自己的居留檔進行延期。 “我們希望在哥斯大黎加境內的外國人能夠儘快更新自己的外國人移民身份證件, 這不僅是為了讓他們能夠避免受到罰款, 還能保證他們可以享受健康、教育和金融的服務。 如果外國人的移民身份證件過期, 他們就無法在哥斯大黎加享受到這些權益。 ”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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