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 一輛無正式車牌的蘭博基尼任性地停在路邊, 交警來查違章停車, 走近一看, 臨牌過期了。
過期了還敢上路, 上路了竟敢違停,
交警將這輛車扣留一查, 車內居然有未拆封的貼牌一副!有車牌不掛, 這是要留著娶媳婦嗎?明明有鐵牌, 卻要掛過期臨牌, 這裡面的貓膩, 必須徹查。
通過技術分析及對車主的調查訊問, 又對該車登記上牌、過戶、遺失補辦、快遞投遞等過程進行詳細調查, 發現該車被查扣後仍以車輛號牌丟失為由申請臨時號牌, 涉嫌以欺騙手段獲取機動車號牌。 遂傳喚涉案的車主鄭某及代辦人吳某到案調查。
根據調查, 發現該車是駕駛人溫某借用好友的購車指標購得, 在等待鐵牌送達前使用臨時號牌, 以為可以逃避交警執法。
在拿到鐵牌後, 溫某找到職業代辦人吳某詢問是否可以繼續辦理臨時號牌。
確認過眼神, 吳某即以鐵牌遺失為由, 向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遞交了由其自己書寫、並偽造車主鄭某簽名的委託書。
最終, 深圳交警依法對吳某以欺騙手段行為獲得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 處以10日的行政拘留;溫某不按規定懸掛號牌、違停等違法行為, 共處罰金6500元, 計12分的處罰。
俗話說, no zuo no die, 不作不會死, 總想著鑽空子, 總有一天會讓你付出慘痛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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