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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屏達科通信店買蘋果6S, 手機已被啟動!

南都315特刊報導

消費者劉先生于2016年11月18日到珠海市消委會投訴稱, 其於10月5日在珠海市南屏達科通信店購買了一台蘋果6S手機, 後來劉先生到蘋果售後查詢得知, 自己購買的新機為翻新機, 於是投訴到珠海市市民熱線12345, 經處理, 達科通信店於11月10日為其更換了一台同型號手機。 11月11日劉先生諮詢蘋果官方電話, 得知已更換的手機還是一台翻新機, 手機的啟動時間要早於其購機時間。 這次, 劉先生將該情況投訴到市消委會。

受理投訴後, 消委會工作人員與達科通信店取得聯繫, 指出對方在銷售過程中的不誠信行為,

經協調, 達科通信店為劉先生更換了一台新手機。

案例點評

《消法》第十六條規定,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應當恪守社會公德, 誠信經營, 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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