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最奇怪的動物, 總是會在最不經意的當兒想一些人, 想一些事。 想, 到底是一種怎樣的狀態呢?似乎是要用心閉目的, 是一種全神貫注的心情。 這可能就是想的最初含義吧。
古人是聰明的, 用最簡單的象形表達了一種不可言傳、只可意會的境界。 但是, 拙雅的古人做夢也沒有想到, 在今天這個浮躁而快節奏的社會裡, 人們常常會不知道”想“, 也想不起“誰值得想”!不知道, 這到底是社會的悲哀, 還是人類的墮落?
無論是戀人還是朋友, 當最初的激動一旦成為歷史, “想”應該是最自然的一種繼續, 刻骨銘心,
其實, 人生最大的快樂, 是有人可想。 人生最大的悲哀, 是想“想”人的時候卻無人可想。 慶倖的是, 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一群, 雖然歷經爭吵、誤會、成見, 我們仍然會有許多可心的朋友和親人。 這就是做人的幸福, 也是做人的意義:我們不僅是為自己活著, 活著的真正要義, 是給他人帶來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