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分手後就再也不聯繫的人很絕情嗎?
A:我覺得, 這樣的想法會不會有些可怕呢?分手就分手了, 你還管對方對你是留情抑或絕情呢?對方聯繫你嘛,
天, 你煩不煩?真正的分手不應該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的嗎?難道, 還要拖泥帶水、欲斷難斷嗎?這樣, 你確定對自己更有好處嗎?
而分手之後, 就應該你有你的生活、他有他的日子。 真的沒有交集也好, 絕情也是另外一種不打擾。 除非, 你對那個人還有好感、還想複合。 否則, 算了吧。
Q:前男友分手不到一個月就找了新歡,
你有什麼感受?
A:這讓我想到了《北京女子圖鑒》, 真的太現實也太殘酷了。
你看人家陳可, 那個於揚分手之後沒多久就結婚了。 連陳可都不知道, 什麼時候在一起的?怎麼一下子就說結婚呢?
再看人家陳可, 找了個吃軟飯的攝影師。 對方找到了更有錢的女人, 於是第一時間飛掉了陳可。 陳可還沒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 對方已經春風得意的挽著新歡逛街購物咯。
這有什麼感受?你只能覺得,
但, 正因為對方這麼毫不留情的忘掉你——你要謝謝他, 讓你對這個人再沒有留戀的餘地。 他間接的, 掐斷了你們重新在一起的任何可能。 如果, 你稍微有些挽回的念頭。 現在, 可以徹徹底底的打消。 分手見人品, 對你來說真不是什麼壞事。 並非安慰, 這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