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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官位在秦朝就開始了,想要收回成本需要十年

做一方的父母官, 哪怕是一個小小的村官, 好像都是能夠滿足很多人的, 表面的需要的, 對於他們來說, 可能一個小小的官並沒有掌握很大的權力, 但是確實能夠在很多人面前耀武揚威的資本, 所以從古代到現在買官這一個惡習, 一直以來都是有在延續的。 我們國家的買賣官位的歷史如果要追溯的話, 最早是從秦朝就開始了, 但是大家可能會感覺很奇怪, 而秦朝那個階段的話法律是很嚴苛的, 為什麼還有人敢買賣官位呢?因為買賣官位是官方允許的, 並不是說小偷小摸下授權的。

當時秦國的國力算是強盛的, 因為他們的那個變法變得很成功, 而且相對來說整個國家的心都很齊, 但是很不幸的是他們的先天條件的確是成為了他們最大的制約, 而且, 在法令頒佈的前夕, 他們剛剛遇上了大旱災, 很多的百姓都過上了流離失所的日子,

實在沒有辦法用其他的心思去做一些保家衛國的事情了。 國家的賦稅在這個時候也很難徵收。

所以當時的君王就開始想出了一種買賣官位的方法來擴充國庫, 這個方法其實還是比較有用的, 因為想當官的人很多, 所以當一年的稅收和前幾年相比,

總的來說還是持平的。

當然算說錢收到了, 也不可能是把自己整個國家都給敗壞了, 國軍還是有一些想法的, 他在你當官之後僅僅只是會給你每個月有一定的俸祿, 等於說你把錢給他了, 他在後面加一點點利息, 每個月分批還給你, 而不會給你實際的權力。

這個制度還是很有創意的, 但是需要國家強有力的執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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