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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牛"!兩名男子偷穿警用裝備拿手銬耍酷 還錄視頻上傳到網上

兩名男子身穿警用裝備拿手銬耍酷。 近日, 網路上流傳一段短視頻:兩名男子身穿警用裝備, 還拿著手銬, 兩人從警車上下來後各種“耍酷”,

形象頗為不雅。 經忻城警方調查, 兩名男子並不是員警, 而是當地社會青年。 4月10日, 兩男子因違法使用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警械, 被當地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記者從視頻中看到, 一名男子在慢鏡頭中打開一輛警車的駕駛座車門, 從車上下來後, 另一名男子從後座緊跟著打開車門下車。 兩人身上都穿著警用防刺背心, 後下車的男子還拿著手銬。 該視頻以香港電影《古惑仔》的插曲《刀光劍影》為背景音樂。

這段視頻被忻城縣公安局發現後, 經調查, 視頻中出現的場景位於該縣歐洞鄉歐洞街。 網安、治安和歐洞派出所等部門立即聯手調查, 發現出現在鏡頭中的兩名男子系歐洞鄉的覃某和馬泗鄉的藍某。

4月10日, 覃某和藍某向警方投案。 兩人對非法穿戴警用裝備和使用警用器械的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 2017年底, 歐洞派出所一輛警車因故障被開到歐洞街一家修理部修理, 維修師傅稱需約三個小時才能修好。 此後, 民警因接到緊急警情, 便將警車留在修理部, 迅速出警。 民警剛離開不久, 覃某和藍某就來到修理部閒逛, 他們看到待修理的警車沒有關門, 便上車試穿試用警車上的警用防刺背心和手銬。 兩人覺得員警穿著警服、拿著手銬從警車上下來的樣子很有派頭, 於是錄製了視頻。 事後, 這段視頻上傳到藍某的網路帳號上廣為傳播。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

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規定的, 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覃某和藍某的違法行為, 警方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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