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 即民國六年, 清朝有一位王爺去世, 當時清朝雖然滅亡, 但王爺的頭銜還在, 按理說溥儀應該給每位去世的王爺追諡號, 但這位王爺, 溥儀卻不願這樣做, 因為這個王爺貪污腐敗太厲害了。 此人就是愛新覺羅·奕劻(kuang), 他是乾隆的曾孫, 是慶僖親王永璘之孫, 因為永璘已經不再鐵帽子王, 按理說奕劻沒資格做王爺, 不過當時慈禧當政, 奕劻大肆拍慈禧的馬匹, 結果慈禧賞給他一個親王當當。
奕劻是清朝第一貪官, 他的貪污程度甚至比和珅還要厲害, 晚清時代的朝廷本就腐敗不堪, 奕劻因為有慈禧的寵倖, 便公開賣官鬻爵, 儘管奕劻被世人唾駡不止, 但找他辦事的人很多, 沒幫一人辦事, 他都要收錢的。 奕劻的兒子叫載振, 由此載振去天津辦事, 玩樂時看中了名妓楊翠喜, 當地有幾個叫段芝貴的官員, 立馬以12000金買下楊翠喜送給載振為妾, 同時附上10萬兩白銀,
這場典型的權錢交易後來被人告發, 慈禧也被驚動了, 但在奕劻的上下打理之下, 竟然不了了之, 這就是著名的“楊翠喜案”, 可見當時的奕劻果真如日中天啊。 後來奕劻貪污更加肆無忌憚, 比如他七十大壽的宴會上,
相比和珅的貪污, 奕劻就更加可恨, 因為和珅貪來貪去, 錢還是在中國, 嘉慶帝掌權之後, 和珅的所有錢財, 都收歸國庫, 但奕劻就不一樣了, 他死後兒子繼承他的王爺爵位, 他的貪污所得也流到國外了。 正因為奕劻的腐敗貪污, 所以他去世後溥儀不願給他諡號, 後來還是溥儀的父親載灃親自出面幫說話, 於是溥儀給他追諡為“密”, 所謂“密”就是“追悔之前過錯”的意思, 可見溥儀並不原諒他。
其實想想也好, 幸虧奕劻生在晚清時代, 要是他生在現代, 肯定是個不折不扣的“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