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9日電 日前媒體曝光多起跨省異地傾倒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事件, 對流域或者水源地造成影響。 對此,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今日表示, 生態環境部將進行源頭防範, 著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建立企業環保資訊公開平臺;嚴懲重罰, 確立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法律制度, 將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違法資訊記入社會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明確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一律納入排汙許可。
生態環境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 有記者問, 近來媒體曝光多起跨省異地傾倒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事件,
劉友賓就此指出, 最近媒體曝光了一些危險廢物異地傾倒事件, 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 這些年來, 在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上, 我們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著力推動利用處置能力建設。 截至2016年底, 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2149家, 核准利用處置能力6471萬噸/年(其中, 處置能力1249萬噸/年), 分別是2006年的2.6倍和9.1倍。
二是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 2015年以來原環境保護部會同公安部、最高檢對7起環境違法案件實施聯合掛牌督辦, 其中涉危險廢物案件4起。 2016年聯合公安部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有力震懾了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 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各項管理制度。
同時, 他強調, 但當前我國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事件仍時有發生, 主要原因有四個方面:
一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少數企業出於利益驅使, 逃避環境監管, 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
二是處置能力不平衡。 雖然整體來看處置能力過剩, 但部分地區、部分種類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仍不能滿足處置需求。
三是異地傾倒違法行為隱蔽, 部門監管難度大, 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和責任追究困難。
四是異地傾倒涉及不同地域、跨多個部門, 查辦工作有一定難度。
他明確, 針對這些問題,
一是源頭防範, 著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建立企業環保資訊公開平臺, 要求企業公開危險廢物相關資訊, 建立有獎舉報制度, 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
二是嚴懲重罰, 聯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 震懾環境違法企業。 確立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法律制度, 將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違法資訊記入社會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 進一步完善相關協調機制, 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並實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 推進排汙許可制度改革, 明確將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一律納入排汙許可。
他還介紹, 為了做好這項工作, 4月9日, 李幹傑部長主持召開了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