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楊凱, 今年31歲, 當初我和前妻很相愛, 可是她是做銷售的, 我們經常聚少離多, 後來發現她出軌了, 我們選擇離婚。
我們有一個兒子歸了我,
所以我沒事就去給她送飯什麼的, 她的醫藥費也都是我出的錢。 我覺得畢竟夫妻一場, 這點錢對於我不算什麼。 可是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卻哭得淚流滿面的。
老婆竟然給我兒子煮泡面吃, 看到垃圾桶裡都是泡面我哭了, 兒子最不喜歡吃泡面了, 老婆是知道的, 她這麼做不是想做給我看的嗎?我氣得把她從床上叫起來, 問她這是怎麼回事?
老婆說我前妻生病我偷偷去看沒給她說, 她就故意報復我才給我兒子吃泡面。 我覺得老婆真是太過分了, 大家說我要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