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廣大患者特別是癌症患者藥費負擔並有更多用藥選擇, 4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
一、從2018年5月1日起, 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鹼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至零,
二、抓緊研究綜合措施, 採取政府集中採購、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急需的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等方式, 並研究利用跨境電商管道, 多措並舉消除流通環節各種不合理加價, 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急需抗癌藥的價格有明顯降低。
三、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 將臨床試驗申請由批准制改為到期預設制, 對進口化學藥改為憑企業檢驗結果通關, 不再逐批強制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