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確實存在老年人再就業困難的問題。 一般我們國家會將4050人員劃分為就業困難, 實行補助或者補貼, 降低他們的一部分負擔, 或者促進他們就業。
但是如果確實沒有工作, 沒有收入, 那我們的社保養老肯定要暫停了。 不過我們為了保證醫療保險上的有效過渡, 一定要交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一般來說,
我們國家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最低要求是累計繳費滿15年。
如果你已經交費20多年的話, 到達退休年齡後, 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 不過一定不要擔心, 我們計算公式是按照退休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 絕對不是你停保時的那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
我們超出15年的部分, 實際上是錦上添花的, 交的越長, 退休金就越高。 而且這一部分還關係著未來調整退休金, 漲待遇增長的幅度。 國家是不會讓多繳多繳的人吃虧的。
說完養老保險,
具體醫療保險退休的年限是有各個地方政府確定的。
有的地方是20年,
有的地方是25年,
有的地方甚至30年。
如果我們到達退休後, 醫療保險繳費不足相應年限。 一般來說是通過繼續繳費或者一次性補齊來進行解決。
其實這種情況就是完全沒有必要了, 如果我們在參保地符合退休年限, 在異地居住, 可以辦理異地安置手續, 也不是很麻煩的。
當然, 如果我們交不起職工養老保險, 我們也可以改繳居民養老保險。
退休時, 這兩個保險是可以合併的。 值得注意的是, 合併的只是個人帳戶養老金。 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會視同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而且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錢數非常靈活,
一般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
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
這就是交不起養老保險之後的一些辦法, 希望能幫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