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到了結婚的年紀找朋友戀愛結婚是件正當又高興的事, 作為父母對子女的婚事也相當看重, 可小王的婚事卻完全相反, 想結婚卻遭到父親的反對, 甚至差點鬧到斷絕關係。
小王告訴我們, 自己今年已經32歲了, 十多年前車禍受傷後成了一名殘疾人導致至今未婚, 去年認識女友小麗, 兩人一見鍾情決定結婚, 女方的要求只要一套房子, 可父親卻不肯幫忙了, 推三阻四反對這門婚姻, 對此希望父親能成全這段戀情, 如再次反對也希望能說出個理由。
對於兒子的抱怨, 父親老王顯得很是無奈, 老王表示, 反對這門婚事實際上只有三點, 一則女方也是一名殘疾人, 而且還是智商缺陷的殘疾人, 如果結婚生子那無疑會有遺傳, 二則女方索要市內房產, 就算是自己掏空存款賣田賣地也付不起市內的一套房的首付, 三則就算付起首付, 兩個殘疾人沒有生活來源, 房貸還是個大問題, 可兒子卻似乎不考慮這些事情, 總以為賺錢很簡單, 從未顧及自己這個父親的感受。
父親老王這席話似乎對兒子小王起不到任何作用, 小王覺得, 父親就是想死守著錢, 不讓自己討媳婦, 娶了什麼人娶了誰都是自己願意, 父親只要拿錢就行, 其他的不用多說, 對此父親老王拒絕出資相助。
最終, 父子經過協商達成一致, 由兒子小王前去女方討價還價, 房子一事由市內改為鎮上, 如女方接受則願意成全兒子結婚的心願。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