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靈山營商環境, 推動靈山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靈山縣人民檢察院結合主題黨日活動要求, 4月16日, 參加了 “政協·檢察·稅務”話稅收謀發展專題座談會暨第二十七個全國稅收宣傳月啟動儀式。 縣政協主席宋光毅、縣檢察院檢察長黃戉、縣國稅局局長張華強、縣地稅局局長羅毅等領導出席會議, 靈山縣40余位企業納稅人代表應邀參加。
國、地稅部門在座談會上強調, 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三管齊下, 用營商環境不斷優化我縣市場主體隊伍, 努力構建公平、透明、穩定的稅收營商環境, 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增強經濟發展動力。 企業負責人先後發言, 對稅務部門落實稅收政策助力企業發展, 推進“放管服”改革系列重大措施表示肯定, 並圍繞稅收改革、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提升納稅服務水準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建議。
黃戉檢察長在會上指出, 檢察院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 要履行檢察職能, 服務和保障非公經濟的健康發展:一是加強普法工作, 緊扣當前全縣非公企業發展情況和廣大務工人員的法律需求, 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 , 認真做好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二是堅持依法保護原則。
宋光毅主席在會上指出,
下一步, 縣檢察院攜手縣政協、縣國稅、縣地稅將繼續深化合作, 探索開展“政協•檢察•稅務”營商服務中心試點工作, 努力為廣大非公經濟企業提供司法保障、涉稅輔導、法律援助等服務, 四部門共同為服務靈山經濟的發展著力打造一個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發展的服務平臺。
文 | 墨小顏
編 | L.菇涼
檢察小知識
檢察機關七項主要職能之七:
對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 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變更執行和對監獄、看守所等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以及超期羈押, 實行監督;對監獄管理機關批准暫予監外執行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過程中發生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員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的偵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