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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推遲學生到校時間

本報訊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獲悉, 全區中小學生到校時間將調整為小學不得早於8:00、初中不得早於7:50、高中不得早於7:30;高寒地區中小學可根據季節、氣候變化情況適當調整到校、離校時間。

按照要求, 全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統一指導轄區內中小學校(含民辦校)制定調整作息時間的工作方案, 各學校要及時重新調整作息時間, 並加強家校配合, 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高中生8小時睡眠時間。

為保證工作落到實處, 自治區將加大對違規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力度。 按照要求,

各中小學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對不執行和變相執行到校時間、變相要求學生提前到校的, 將嚴肅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執行調整後的學生到校時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教育廳也將成立督查組對各地學生到校時間情況進行全面巡查, 對監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進行約談, 並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自治區對學生在校時間作出明確規定。 走讀生在校集中學習時間, 小學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7小時、高中不超過8小時。 下午學生離校時間, 小學不得晚於17:30、初中不得晚於18:00、高中不得晚於18:30, 並嚴禁組織走讀生上晚自習。 在規定的到校時間前, 學校不得組織住宿生上課。

《中國教育報》2018年04月2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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