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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最後的36小時,一邊準備和情婦的婚禮,一邊安排自己的葬禮

希特勒無論走到哪裡, 都給人樹立了一個“正面”的形象:不抽煙、厭惡酒精、對女人不感興趣。 但事實上, 他除了不抽煙外, 其餘全是靠宣傳藝術加工出來的。 尤其是在女人問題上, 希特勒不但很感興趣, 而且還常常迷戀漂亮女郎。

他一生有過多個情人, 而愛娃則是他永遠的愛人。 愛娃做了希特勒12年的情婦, 最終兩人於1945年4月29日淩晨四點, 德國柏林總理府的地下避彈室裡, 舉行了一場冷清淒涼的婚禮。

作為德國納粹元首, 希特勒曾決定終身不娶, 甚至還有一句名言“我的新娘子就是德國”, 可他為何還是要結婚, 而且還是在生命的最後36小時裡?因為此時, 德國實際上已經戰敗, 法西斯的神話即將破產, 希特勒也知道, 他的生命快要結束了, 而且下場會很慘。

這一天, 是希特勒最後的日子, 身處防空洞的他知道自己即使逃出去, 無論逃到哪裡, 也都會被抓住。 而且一旦被俘, 不但定會被處死, 而且屍體將被示眾。 但, 希特勒要求33歲的愛娃與他同死。

愛娃是個癡情的女人, 跟隨希特勒十幾年年期間兩度自殺未遂, 卻仍然那麼執著和無悔。 愛娃同意以殉情的方式結束自己的一生, 但是她提出, 不能以情婦的名義。

希特勒無奈, 只好同意舉行婚禮。 所以此刻, 他不光準備和情婦的婚禮, 另一邊也在安排自己的葬禮。

婚禮前, 希特勒一字一句反復地推敲著自己的遺囑, 秘書榮格小姐在記錄他口授遺囑時確信, 他即將準備自殺, 就在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 在婚禮上, 他也絲毫沒有表現出喜悅之情, 而是在沮喪地準備著自己的後事。

希特勒在自己的私人遺囑裡這樣寫道:在戰爭的年代裡, 我不能負起組織家庭的責任, 現決定在我的生命行將結束之前, 娶這位年輕姑娘為妻。 她數年如一日忠於友誼, 並自願來到這個幾乎被包圍的城市與我同生共死。 他將作為我的妻子和我一同死去。 為避免失敗或被俘虜的恥辱, 我和我的妻子選擇了死亡。 我為我的人民服務長達12年之久, 在這裡工作的時間最長。 因此, 我們希望就在這裡, 焚化我們的遺體。

4月30日, 希特勒夫婦與其他人一起舉行了一場簡陋的茶宴, 這是最後午餐。 在走廊上向他的個人助手告別, 並要求其他人不要打擾他。 他還指示他的秘書和衛隊“燒掉”屍體以防止自己遭到他的盟友墨索里尼那樣在被處決後屍體被示眾的命運。

之後希特勒和愛娃·布勞恩走進他們的房間, 關上了門。 突然一聲槍響, 人們打開了房門, 看到希特勒倒在血泊之中, 太陽穴有一處槍傷, 愛娃則倒在地上, 手裡也有一支槍,但她是服毒自殺的。此時時間停留在1945年4月30日15時30分,這位人類史上無法饒恕的戰爭魔王,終於滅亡了。

手裡也有一支槍,但她是服毒自殺的。此時時間停留在1945年4月30日15時30分,這位人類史上無法饒恕的戰爭魔王,終於滅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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